标题: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法定节假日的问题
您好请问人社部18日通知指出,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者按照合同每周上六休一(轮休) 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为同一天的是否视为两天 公休日做调休?
您好请问人社部18日通知指出,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者按照合同每周上六休一(轮休) 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为同一天的是否视为两天 公休日做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