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8-20

标题:夫妻之间房本变更

您好!现有一事咨询,原来的房本是户主(女)的名字,后来变更成老伴的名字,现老伴有病行动不便,想再变回户主的名字,现到房管站办理不予办理,说要公正处办理公正,到公证处公证处办事员说,没有买卖且夫妻之间的是让找房管站,不属于公正范围,后来房管站说要变更就得办理过户手续,这一过户就得好几万费用,现想问原来挺简单的事情,现在不明白了。现在该怎么办理。

此致

敬礼

2015-8-20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8-26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8月21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问题,我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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