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公司非法收费,物业办不管
我们是通达新苑的业主,今年初在街道的牵头下,更换了物业公司(盛达津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擅自将物业费提升至0.8元/月/平米,并且要求开车的业主购买蓝牙卡出入小区。现在每天17:30分以后都雇佣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不办卡就不让进。我们的小区是市级优秀项目,而现在小区内杂草丛生,环境脏乱差,门卫睡岗现象严重,根本就没人管。并且业委会10多年未改选了,我们也多次与街道及物业办沟通,一位姓刘的物业办工作人员说:“我们也不是执法部门,我们需要跟物业公司的经理协商。”请问,企业违规了,我们的政府要去和他商量,还说都是面子事。简直是黑白不分啊。
请市物业处的领导到现场看看吧,业主每天都是处在水深火热中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