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原大港公用事业管理局24名退休人员,求助涨工资的相关事宜。
我们是原天津市大港公用事业管理局退休人员。2004年,大港公用局改制由事业编制改为企业编制,单位改为天津大港港益供热有限公司。我们退休人员都是2004年改制以前退休的。当时大港公用事业管理局与我们每个人都签订了一份‘’退休职工安置协议书‘’。约定明确表示,大港公用局改制将退休人员委托社保机构管理。大港公用局保证退休人员继续按照事业职工退休金标准领取退休金。如退休人员从社保机构领取退休金与其按照事业职工应享受的退休金标准存在差额,则差额部分由大港公局补足。现在2014年与2015年两年涨工资我们都没有享受国家的好政策。我们24名人员找大港港益燃气公司,他们的领导帮助我们找天津滨海新区人事局,天津滨海新区财政局至今仍没有回复。我们想问问我们应该涨工资吗?我们到底是事业编制还是企业编制?为什么到涨工资的时候,负责我们的相关单位都不管我们了?我们成了没娘的孩子,我们为国家辛苦工作了一辈子,国家为我们涨工资这项好政策为什么没有单位为我们实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