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5-08-08

标题:请求指示如何才能保证基本生活条件

岳母的住房系公产房,坐落于和平区荣安街14号,现在上水锈蚀,下水堵塞,门窗脱落。冬天已经无处去卖煤了。我们按期全额交纳房费,也无数次向房管站报修,他们表示资金有限,无能为力。现实生活是我们已经花了上千元了,自己修,但还要打雨伞上厕所,而且,为此邻里关系非常紧张,无奈只得在外租房居住。故,请求指示如何才能保证基本生活条件。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8-19 是否超时:否

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8月10日

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和平区荣安街房屋维修相关问题,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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