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5-08-06

标题:限价房证有效期的问题

我的限价房证是在2015年8月25日过期,于2015年7月底,已经订购了大寺新家园的彩虹城限价房,预订合同签订了,和开发商的正式合同也签订了,首付款已经交了,但是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我想请问一下,限价房证的有效期,是到买限价房的哪一步为最后期限?

是签合同的时候,限价房证没过期就行,

还是房管局备案的时候,限价房证没过期就行,

还是全部手续办完,限价房证没过期就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8-14 是否超时:否

郝*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8月8日

郝*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证明有效期问题,我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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