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示范公租房小区-朗庭园 物业管理之问题
尊敬的领导:
很冒昧的写了递送部门是国土房管局,但是我思量很久不知道写哪个?如有冒犯打扰请谅解。
我是一名80后的党员优秀毕业大学生,很感谢政府能提供给我们安定的居所为我们解决民生,是我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为国家做贡献。
我在朗庭园居住将近三年,没有拖欠少交任何一项费用,爱护里面的任何一项公共建设,配合每一次工作人员的工作。
就在进几个月,我看见我们屋顶在不断的往下掉皮。我和物业处反应,物业也安排师傅上门维修。由于我们家有一个未满两岁的孩子有点认生,我们家孩子哭了,那师傅就不给予维修。他说:那天等孩子没了,再来。还让我的母亲带着孩子走,自己留下来维修。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孩子很小,认生哭很正常。第二,让我母亲走了,要是家里的东西丢了怎么办。语气特别不好,导致夜里我母亲的心脏病犯了大半夜上医院,我们孩子几次在夜里都惊醒。事发后我三次给物业打电话,领导都不在,我让他们同事帮忙转达,都告知没有权力这么做。让我找领导,我平时都没有时间都上班。
我的要求不高,我只要求给我母亲一个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