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8-03

标题:III辐射装置环评东丽区环保局不予受理

尊敬的领导您好:

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为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工作地点在天津东丽区。近日我单位业务中涉及代理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需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在东丽区环保局递交环境评价申请时,工作人员以北京卡达克不是在天津注册的公司为由,不予办理。我们咨询了天津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只要这个项目在天津开展,就应该在天津办理证书。所以就形成了天津市同意,东丽区不同意的局面,导致环评事宜无法办理。

我想请问这个情况该如何处理,东丽区环保局在拿不出法律法规证明的前提下拒绝我们的申请,这个做法是否合适。我公司该如何办理环评,请予以协调解决。

谢谢,恭候您的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5-08-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8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交至辐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办结完成后会致电与您联系告知查处结果。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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