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III辐射装置环评东丽区环保局不予受理
尊敬的领导您好:
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为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工作地点在天津东丽区。近日我单位业务中涉及代理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需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在东丽区环保局递交环境评价申请时,工作人员以北京卡达克不是在天津注册的公司为由,不予办理。我们咨询了天津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只要这个项目在天津开展,就应该在天津办理证书。所以就形成了天津市同意,东丽区不同意的局面,导致环评事宜无法办理。
我想请问这个情况该如何处理,东丽区环保局在拿不出法律法规证明的前提下拒绝我们的申请,这个做法是否合适。我公司该如何办理环评,请予以协调解决。
谢谢,恭候您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