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5-08-02

标题:建设地铁拆迁到经适房,八年不给房本

各位领导!

地铁3号线西康路站拆迁(07年),用大园新居小区作为居民迁移地点,至今已经8年了。目前的事实情况是:

1、大园新居属于经适房,而不是安置房。

2、西康路站拆迁折算现金在大园新居定向按5800元/平购买,今年需要按照5350元/平签合同,才有可能给房本,并且不提及原因和退还差款。

3、这8年中,没有任何给房本的说法,业主极力要求后,才于今年这样操作。

4、业主需要给开发商垫付开发商部分的房屋维修基金,后期再退(为何不是相反的垫付方式或者为何垫付)。

以上每个点都是非常奇怪,经济问题重重,结果就是:拿房本,路漫漫。

如何体现党的群众路线,和实现习大大领导下的中国梦,是需要咱们每个党员深刻思考的。坚决查处工作中的不良问题,坚决维护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党的工作路线方针。

群众在等待,不需单独回复。

谢谢查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8-04 是否超时:否

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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