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牛** 提问时间:2015-07-31

标题: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临时身份证不给于办理社保

近日我公司人事部门去给我办理社保,由于我的身份证丢失,现在办理的是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在2015年7月10至2015年10月10日。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给与的答复为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社保,必须要身份证原件!而国家规定,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与二代身份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益。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为何不给与办理?有人说是录入信息麻烦!这是理由嘛!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8-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社保的留言已收悉,我局已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尽快予以解答,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7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民问题涉及具体经办,开发区工作人员联系网民做了相关解释工作。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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