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居民楼底商建饭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本人于7月14日向南开区投诉,具体内容如下:
“南开区水上温泉花园1号楼底商违规开饭馆,油烟,异味及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底层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不知工商管理部门是否已发放营业执照。请相关领导核实情况,依法取缔。”
7月28日南开区环保局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被投诉单位为"长板登重庆小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单位加长排烟管道,并加装排烟管道降噪防护措施,安装净化装置.避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针对其无证照经营行为,我局已将此案件移送至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对以上回复有异议, 按照环保法规,应禁止在居民楼底商开饭馆,要求依法取缔而不是家装净化设备。请复核,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