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5-07-29

标题:河东区建新东里小花园砍树,破坏草坪。盖具有火灾隐患的泡沫房

您好,我是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69.70.71号楼的居民代表,7月24日晚10点,我家窗外传来锯数的声音,有一个小区居民正在砍树,然后开始把小花园的地用工具铲开,一直干到深夜1点,打扰居民休息。次日,开始有工人拉来建筑用料,泡沫板子和泥土,开始了一天的私搭乱盖,小区的花园是所有居民共有的,不能砍了树还盖房子啊!请求一定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小区绿化受到影响,小区老年人和孩子也没有了娱乐的场所,而且存在很严重的火灾隐患!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5-07-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搭乱盖。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5000至2万元罚款。该问题建议您向综合执法部门反映。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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