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请问:
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1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6号)相关文件。
本人在财政局参加的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是否可以登记在2015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
请问:
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1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6号)相关文件。
本人在财政局参加的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是否可以登记在2015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