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郑** 提问时间:2015-07-25

标题:强行认证为哪般?

尊敬的领导,我是天津某区一家药店的店主,我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都是2016年才到期,可是我们当地的市场局要求我们必须在今年重新提出GSP认证申请,说是天津市认证中心统一要求的所有药店今年必须统一认证。像我这样被要求强行认证的药店不在少数,大家也是敢怒不敢言。我请问: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有效期都是五年,我们的证书明明都在有效期内,凭什么要强制给我们认证?你们这样做有什么依据,谁给你们这样的权利?请你们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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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07-27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记录,并分拨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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