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吕* 提问时间:2015-07-23

标题:咨询社保补交问题

你好,本人32岁,2007年08月开始缴纳社保,2011年10月之后断了社保缴纳,现在要重新缴纳社保,前面断掉的必须要缴纳吗,如果不缴纳有什么影响吗,,会影响后面单位缴纳社保吗,,如果需要补交,费用大概是多少呢,,,请详细告知,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7-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在我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可将失业期间间断的保险进行补缴。

参保人员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计算“平均工资指数”和“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时,间断缴费期间缴费基数计为0。

计发养老金时,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各月缴费基数之和除以12计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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