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人口计生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人口计生委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