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5年武清人才存档费用是否能退回
本人现在在武清开发区上班,由于单位不提供存档服务,因此只能个人去武清人才市场存档。我大概是2012.12开始交的存档费,交费时要求交一年的(2012.12-2013.11 2013.12-2014.11 2014.12-2015.11)。现在国家有免收保管费文件,原文是“自2015年1月1日起,天津辖区内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个人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我想问一下15.1.1开始免收存档费,那本人交的2015年的费用是否能退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