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筹集积分入户天津的资料,看到2015年第四期积分落户所需资料表中申请人材料提到:“申请人2008年以前在开发区有缴费记录的,需到开发区社险中心开具社保认定表——开发区附表。”请问社保认定表从哪儿开具?具体怎么操作?问大港社保,说不清楚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并提供居住证积分窗口的咨询电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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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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