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武清凤河孔雀城,商品房未达到交付条件就要求业主收房
尊敬的领导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阅览,作为购房者,真的是无处申诉!
坐落在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京滨工业园内,“幸福基业房地产”下的---凤河孔雀城项目,所建商品房尚未达到交付条件就要求购房者收房,交房当日(2015年7月15号),无法提供出完整的三书一证两表(称没有办下来)。而且,交房当天,要求购房者先交钱后验房。这种情况,购房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小区附近100米有大型垃圾填埋场,为什么会在此处选址建房?
未达到交付条件就要求业主收房,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如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不被侵犯?又由谁来约束开发商?
尊敬的领导,请您帮助协调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广大购房者不胜感激!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