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土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应复印给举报人
我投诉村民王学福占用耕地建房一事,已由武清国土资源分局答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国土资源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所反映地块位于陈咀镇渔坝口三村村西,现场用地情况为建房,用地人为王学福,用地时间为2010年,占地面积约0.72亩,该宗地现状地类为村庄、果园、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村居民点用地,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区国土局已给王学福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已给予您出具书面告知书,告知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咨询:《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不是机密文件,为什么不告知举报人责令限期改正的最后日子,用以监督违法者是否改正?依法调查处理最长期限是多少?武清国土资源分局信访室告知没有期限有什么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