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凤河孔雀城垃圾场问题及房屋质量各种问题
2014年3月15买的房子,2015年7月15日交房,小区附近100米有大型垃圾场,合同上写明交房前垃圾场处理完毕,可截止7月15日垃圾场还在使用。而且距离垃圾场500米之内建房子本来就是违法的。而且截止目前为止开发商拿不出三证一表,拿不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拿不出竣工验收备案表。本人认为不具备交房条件,15日不能交房,本人维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责令开发商改正错误。
1、天津地上这个垃圾场的存在,没有规划,是土地使用的违章,土地部门没有管理,是失职渎职;倒垃圾的行为,市政部门没有管理,是失职渎职的行为;垃圾场旁边500米内批准建设房子,是建设局失职渎职的行为;房子准入证都没有而在交付,房管部门是失职渎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