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静海县人力社保局接到《政民零距离网民咨询》反映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咨询问题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据咨询人康**讲,其女友北京市房山区人,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2015年4月报考静海县卫生局县城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六)岗位,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入考察阶段。因考生本人为北京户口,不想迁到天津。
经调查了解静海县卫生局人事科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按有关要求,通知所有外省市考生聘用后要及时迁移户口,如聘用后不及时将户口迁入,时间一长将不能按招聘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未对其说待遇不同的内容。
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和天津市其他区县做法,近年来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关于户口迁移方面的做法:对新聘用人员尽量让其将户口迁移到我县,主要是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考生如不迁移户口且在静海长期工作生活,将会带来很多不便,如子女入学、考学等。二是招聘单位希望招聘到的工作人员能够长期稳定的工作,缓解基层单位用人紧张和留人难的问题。三是考生如果不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将不能以招聘人员身份办理,手续很繁琐。
2015年7月14日上午,我们与咨询人进行电话联系,进行了答复,讲明了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和关于户口迁移方面的要求,咨询人表示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