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事业单位辞职或者工作调动后,档案及养老保险事宜
各位领导:
您好!我6月底从天津市一家事业单位离职,暂无接收单位,想走辞职或者工作调动的程序。在事业单位的5年,并未缴纳养老保险。咨询后得知可以通过人才服务中心去劳动局审核认定,这5年视同缴纳。
1.档案问题:我的户口在东丽,被告知档案要由东丽人才服务中心接收。东丽人才告知只接收有干部身份的人的档案,如果走工作调动程序,我的干部身份可以得到保留,他们可以接受档案。但是他们不能去劳动局帮我审核认定5年的保险视同缴纳年限。如果走辞职程序,他们可以去劳动局认定年限,但是一旦走辞职程序,我的干部身份就没有了,档案他们就不接收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那我的档案该怎么处理呢?
2.保险问题:在事业单位的5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要到劳动局审核认定,认定后会给出具什么材料呢。我要如何才能自己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呢。社保中心根据什么能认可我的5年视同缴纳期限呢。
谢谢您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