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旧楼下水道的改造问题
我是和平区新津里的居民,现在小区正在做下水管道更新的补漏工作。我所在的楼栋这一串的用户现经过充分协商都同意更换管道,可是在施工方案上我们存在质疑的地方,施工人员讲按照现在的更换方案,需要将一楼住户的过道、居室及小院地面刨开,埋设更新管道。我们建议施工方尽量避免给一楼居民带来太大的伤害,结合楼房的实际情况从过道开刨出户,经公用楼道连接至下水井。但施工人员一开始讲变动施工方案会造成於堵不畅现象发生,我们提出可以适当刨深地面,让下水管大于90度与户外管连接,接口处带45度坡度即可解决有可能发生的於堵问题。施工人员又说只能按照设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否则不予施工,变更施工方案要经过旧楼改造指挥部的同意。现在我楼的居民恳请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是否可以考虑居民的实际困难做好这件民心工程,适当站在百姓利益的角度上考虑合情合理的施工预案。希望贵局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