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职孕妇被企业辞退,停发工资和 保险公积金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马**,今年34岁,在国家政策内目前怀孕5个月,因为是二胎,属于高龄高危孕妇.我目前工作单位是天津宁发--千登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张同生;总经理:王玉贵.公司隶属于西青区。我在企业里任职管理部经理一职.在今年3月底的时候由于先兆流产比较严重,我向公司提出过离职,但是总经理一再挽留我继续工作直到找到接替的人,这期间我只是偶尔请假,一直坚持上班.但是5月底的时候公司突然把我份内的工作移交给另外的人,并且没有任何说法,再我的询问下让我先歇病假。我坚持至上周每周去三甲医院开具病假条送至公司,但是在6月15日发放5月份工资的时候,我发现公司停发了我的工资,我询问上级领导,告知因为公司希望我可以离职,所以暂停发放,以此要挟。我觉得这是很不合理的事情。其次6月底应该上7月份保险和公积金的时候,公司也暗示我要停止缴纳。我多次主动询问,没有任何人出来处理这个事情,这件事情对我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作为一名多年的人事工作者,我深知公司的这种行为根本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和国家关于妇女在三期期间的保护规定。而且影响到了我7月份以后检查和生产,包括哺乳期应享受的国家给与的补贴和福利。但是我本人居住在河西区,公司隶属于西青区,投诉也好,仲裁也好都在杨柳青,以我目前的身体情况不可能多次往返于此,我只是个普通的老百姓,普通的孕妇,普通的一个妈妈,我只想得到国家赋予我应有的权利和福利。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想到了政府和领导,希望政府能替我们老百姓做主,尽快地解决此事。肚子一天天大了,身子一天天笨拙了,这种伤身伤心的事我希望可以尽快停止,感谢您百忙之中的阅读,静候佳音!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