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5-06-29

标题:违法建房

2005年6月24日我在《政民零距离》网上投诉我村村民王学福(村主任之兄)违法占用耕地建5间住宅房,武清区土地局推诿扯皮,至今就是不拆除。

2015年6月29日网上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陈咀镇政府十分重视,经核实,王学福约在五年前经渔三村委会同意在村西中泓河道东侧建民宅一处。今年五月份,国土局监察所调查核实后对已形成多年的民宅违法建设做了相关处罚。镇政府职能部门和渔三村委会负责人传达了国土局的处理意见后,要求渔三村委会针对信访矛盾问题拿出处理结果。目前,该问题正在处理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首先对武清区人民政府的快速答复表示满意并衷心致谢!再就是有不明白之处需要咨询:1.在耕地里建民宅依国家相关法律必须经过区以上土地相关部门批准,单单经村委会同意就可以建,是严重违法行为,建房者弟弟身为本村村长,为什么这么多年只同意他哥建房,外人却无一处。2.村委会未经村民一事一议,私自同意更是执法犯法。3.国土局与镇政府相互扯皮,至今仍没有明确答复。对如此自欺欺人之举还望武清区政府明察严惩。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7-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国土资源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所反映地块位于陈咀镇渔坝口三村村西,现场用地情况为建房,用地人为王学福,用地时间为2010年,占地面积约0.72亩,该宗地现状地类为村庄、果园、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村居民点用地,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区国土局已给王学福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已给予您出具书面告知书,告知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国土资源分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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