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甘** 提问时间:2015-06-29

标题: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过户费增加后不承担责任

申诉内容:您好!我于5月16日在《我爱我家》雅安道店购买二手房一套。签订合同当日向我全额收取双边中介费以及贷款评估服务费。看房过程中及签订合同时中介业务员一直说该住房为房主唯一住房,不存在二套房契税。但是6月23日去房管局打买卖协议时,发现卖方为二套住房。事前中介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事后拒不承担相关责任。现有和中介业务员的电话录音为证。

另外,收取中介费为总房款2%——即¥12600元,代收评估费为¥3050元。该款项在未过户前全额收取。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诉求:房屋过户所多余的契税¥6000元由《我爱我家》中介承担,相关业务人员赔礼道歉;中介费及评估费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差额退回买方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06-3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违反合同约定情况已记录,并分拨南开市场监管局处理。收费标准问题超出我部门管辖范围,故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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