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入住,物业部门代收每平米30元的采暖费,是否合理、有据。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供热相关单位根据开发商与入住居民达成的共识收取的。即:“暂时按每平方米30元收取采暖费,如果今年不调价返还给居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7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供热相关单位根据开发商与入住居民达成的共识收取的。即:“暂时按每平方米30元收取采暖费,如果今年不调价返还给居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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