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社保生育险能使用吗?
您好,我是天津市蓝印户口,2011年缴纳过一年五险,中间因失业两年未缴纳社保,2015年一月开始个人缴费养老医疗。现查询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显示,参保单位为河北个人缴费户(养老,医疗,生育),2015投保月份一月至七月(养老,医疗,生育)。我于2015年2月2日确诊怀孕,3月6日社区医院立本,因未连续一年缴纳生育险,生育险未能开通(一孩准生证已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据说连续缴纳六个月未满一年,可享受住院生产费用部分报销。现实际缴费年限一年七个月,连续缴费七个月,预产期九月中旬,请问我是否可以享受生育险住院生产的报销,现在需要去哪些部门,具体办理哪些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