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关再婚夫妻及其子女之间的房产问题
我的父母协议离婚近3年久,由我的母亲抚养我。我的父亲没有房子没有稳定工作,需要将户口迁回我的奶奶家。奶奶与爷爷属于再婚,婚后有一房,房本名字是爷爷的,爷爷(简称魏)为外地人且带一子(简称魏子),我父亲与前2人无血缘关系且排大。而今奶奶家属待拆迁区,魏子另有住处,魏拒绝我父亲回迁户口也不容其居住,在奶奶不知情也未征同意的情况下将房本名字改为魏子名下,魏子拒绝拿出户口本和房产证。魏曾要挟我父亲先立下保证“绝不分得房产”后才可应允拿出户口本,遭我的父亲拒绝。我的奶奶咨询过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管理档案的讲“房本姓名已经变更,办理人及办理时间保密”。我的父亲因户口诸多问题迟迟不能申请保障性福利待遇,无处安寝。一旦房子被拆或怎样,我的奶奶也将露宿街头。奶奶年岁高又走投无门,委托我就此事咨询相关部门和律师,以求妥善解决。请问,魏与魏子是否触犯法律?该出具什么证明?我的奶奶可以争取到的结果怎样?如若起诉失败或经济原因不能起诉,此事该如何解决?我的父亲的户口问题与住房问题应如何解决?下一步我该去什么部门做咨询?是否应去公安河西分局咨询户口变更问题?非常感谢浏览此信,期待回复与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