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老年人权益如何保护
我父母去年购买了原住房产权,是共有产权人,即有一大本和一小本产权证。今年我父亲在思维语言和行动上都有了障碍,经医院确诊为血管性痴呆症,我母亲想要卖掉原住房,在离我们孩子近的地方再买一处住房,以便于我们照顾。但在河北房产局办理卖房手续时,由于我父亲表达不清,房产局拒绝办理, 说要证明我母亲是监护人。我父母亲已是60多年的老夫妻了,我父亲有病我母亲是事实的监护人,这怎麽证明?我们不清楚。我父母亲已是年迈之人,希望能尽快实现他们的愿望早日卖掉原有住房,在离我们孩子近的地方再买处自己的房子,方便孩子们的照顾,享受晚年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