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多方阻力
您好
我是北辰区双街镇国耀上河城的业主,由于物业鱼肉业主,态度服务太差。而且我们交这2.16元/平米的物业费,物业资质应该是一级的,但是享受和遇到的还不如三级物业。
出于此事我们小区业主想建立业主委员会,已达到入住2年,入住率已达到90%,申请书6月1日上交镇政府,但是至今没有批复或者回复。期间多次打电话询问镇政府,得到的回答他们没有成立的经验,要向上反映,当我致电区政府时,得到的回答一切手续都由镇政府负责 区政府只负责培训。在回来找到镇政府回答的是要和区领导商量开会,镇政府领导也很忙。我想问问现在国家政策是什么?权限下放?百姓的生活大事就不重要?国家物业法规写着要及时帮助业主成立,及时是什么意思?政府机关就这样为老百姓办事?
今天上午刚打电话,镇政府说没有时间办,一个月后才能开始,那之前的15天呢?还能在党的领导下生活吗??我们还能信任党政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