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桂** 提问时间:2015-06-15

标题:关于农民工的社保问题

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要求用人单位给打工的上社保的政策,天津做为直辖市为什么感觉不到,我们很多朋友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了好几年但是老板也不给上社保。我们也是没办法,只有干还是不干的选择,求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6-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获悉,社保武清分中心、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分重视,为您回复:

社保武清分中心:已责成专人与您沟通,为您答复。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请您到武清区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或举报,说明具体问题,电话:29341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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