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末,因残疾人车主驾驶专属车辆正常行驶途中接受检查,因当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车辆被武清交警支队扣押。后按照交警队要求先后经残联书面证明后三轮车办公室递交手续,三轮车办迟迟未予释放车辆的答复。一直回复讨论之后再说,截止目前车主多次申诉未果,请给与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获悉,武清区机动三轮车治理办公室十分重视,经核实,您被公安交管部门查扣的机动三轮车是下肢残疾人临时代步车。按照区下肢残疾人临时代步车使用要求,使用此种车辆必须携带下肢残疾人代步车车证、下肢残疾人代步车行驶卡和本人残疾证。由于您当时未按规定携带下肢残疾人代步车行驶卡,您当时使用此车上路行驶属违法上路行为,按照天津市机动三轮车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查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