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5-06-12

标题:户籍和组织关系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原籍天津蓟县,2005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户口随之迁入哈尔滨,大学期间入党,2009年毕业后到沈阳参加工作,户口及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沈阳单位。现在正在办理离职,准备回天津发展。已找到一份西青经济开发区民营企业,即将入职,但单位没有成立党支部,不能解决户口问题。这种情况我想把夫妻两人户口迁回天津蓟县老家,具体需要如何办理?组织关系如何进行转移?

(注:29周岁、已婚无孩、妻子原籍天津蓟县,现沈阳集体户口)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5-06-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县公安分局核实处理,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据公安分局反馈,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审批规范相关规定,您可以按照人才引进方式进行办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直接咨询县公安分局联系电话:8286304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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