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屋评估公司给出的分户评估报告出现严重错误其拒绝改正给我们造成很大损失
尊敬的天津市房管局领导
我是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号居民:王 广 田
由于天津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地铁公司建设地铁四号线大沽北路站,需要征收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号土地上的房屋。由《天津津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为建设路1号土地上房屋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公司在给出我们房屋补偿定价时,没有明确体现重置价格、折旧额或成新率。存在少估、错估的现象。因建设地铁4号线,大沽北路站周边同时征收4片有天壤之别的建筑结构、房龄均不相同的房屋。一处是超过60年房龄的普通平房;一处是超过50年房龄多层砖混结构楼房;一处是超过40年房龄混合结构多层单元房;而建设路1号是20余年房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单元房。评估公司将上述4处被征收房屋评估出来的补偿价格均为32000元左右相差无几。请问:评估公司所提供房屋征收数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依法提出多项质疑,评估公司均不予解答。
《天津津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在出具《房屋分户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分户报告)时,其内容多处出现严重错误。如:《房屋产权证》上标明房屋建筑结构是钢混结构,可分户报告却是混合结构。恶意降低房屋结构。出具分户报告房屋坐落的朝向与《房屋产权证》上标明房屋的朝向严重不符。上述问题均不是个案。当依法向评估公司提出质疑时。其评估师的答复态度极其恶劣:你们房屋就是破砖烂瓦,分户报告上如何写都不重要,如果你们看着不顺眼,提出变更申请,将已出具的分户报告必须退回,然后再给你们重新出具。本应及时改正其在评估时所出现的错误,却认定是我们要求变更,这样的态度就是本质的问题。房屋评估主要是由重置、折旧、结构、面积、朝向等多项作为评估参照值。评估公司出现上述错误,其所出具的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的报告,还是我们房屋的真实价值吗?真想不道评估公司:将一处数十年房龄的普通平房和建设路1号20余年房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单元房所评估出来的补偿价格相差无几,其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了不影响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地铁四号线大沽北路站工程进度,我们暂时放下个人房屋补偿得失,全部搬出建设路1号。可是既然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出现严重错误,给我造成巨大伤害,我必须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有伤害就要有补偿。
希望天津市房管局领导,依法对《天津津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师不讲职业道德、工作不认真给我们被征收居民造成损失和伤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建设路1号被征收的房屋物有所值。
此 致
建设路1号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