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时* 提问时间:2015-06-09

标题:桃香园私搭乱盖

桃香园私搭乱盖现象严重,曾经多次引发火灾,现在又开始搭建,在有火灾发生,人民人身安全成大问题,政府有事不管,出师在找责任,希望有关部分行动起来!不作为,是祸端的缘由!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5-06-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私搭乱盖的问题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搭乱盖。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5000至2万元罚款。建议您向综合执法部门反映此问题。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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