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5-06-08

标题:关于金都花园停车费问题

各位领导:

我是武清区金都花园小区业主,我们小区自入住后要求业主买车位,不交钱的业主不能将车驶入。据我了解相关法律,小区车位是由业主共有的,请问小区这样收费合法吗?望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明确回答!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6-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获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规划车位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小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三种方式获得车位的使用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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