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6-07

标题:未享受福利分房和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证明事项

有关领导好,我是天津工业大学教师,1999年参加工作,工作期间未享受福利分房和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目前,我爱人(户口在湖南长沙)老家房屋征收,需要提供我本人未享受福利分房和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证明。我们学校已给我出具相关证明,但湖南当地不予认可,说要“区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我咨询过学校学校也不知道哪里可以开具该证明,所以只能求助《政民零距离》帮助解决——我需要到哪个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要准备哪些手续?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6-12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6月8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如何开具住房补贴证明问题,我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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