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入学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13年夏季在杨村买房,2015年夏季已经交房,房产证开发企业没有开始办理。按武清区片今年划分,孩子应该在杨村八小上学,但是在教育局和八小咨询,对方都告知孩子报不了名,接受不了法定义务教育。
2013年买房的时候,开发企业销售及学校当时都告知,带合同及发票即可入学。教育局当时说,学校接受就可以,教育局不管。
2015年交房了,入不了学了。武清教育局说执行天津教委规定;学校说执行武清教育局规定,他们的确都正确。看来只有买房人错了,错在不应该买房。现在小孩没地方上学,报名都错过了。
2015年教委说2014年办居住证可以入学。2014年咨询公安局和办理办居住证地方,被告知办蓝印不能办理居住证。
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必须送适龄儿童入学。现在是不送孩子入学违法;送孩子入学不符合规定。国家法律与地方规定互相冲突。
没办法只能给领导添麻烦,可否帮忙协调相关部门,按2013年买房时的政策,让孩子今年入学接受国家法定义务教育?
谢谢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