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栗** 提问时间:2015-05-31

标题:劳动行政部门 是 天津市哪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 劳动行政部门 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6-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劳动行政部门”指人力社保局,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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