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夏** 提问时间:2015-05-29

标题:2015副高级职称评定问题

我公司一直委托北方人才负责工资、社保、职称评定工作,现在由于公司项目变动,集体与招聘人员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会中止与北方人才的相关服务,将我们的档案由公司转到个人。

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个人不把档案从北方人才转走,北方人才是否会强制要求我们把档案转走;第二个问题,如果档案还在北方人才,虽然是以个人身份存档,能否继续在北方人才评定副高职称,会不会因为我们公司和北方人才中止服务,而不能在北方人才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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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5-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档案转移及职称评定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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