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5-28

标题:身份证消磁和平房管局不给办手续

我的身份证不知什么原因消磁了,已经去我的户口所在地(河北石家庄)申请重办,申请时派出所工作人员明确说,在新身份证下来之来,现在的身份证可以使用,网上可以调出我的信息,事实证明,我在银行办理业务和在铁路网上购票都不受影响。但,就在这个期间我去房管局办理我购买房子的过户协议,工作人员说消磁了不给办,我说可以调取信息,且户口本、居住证都提供给工作人员了,但最终给的答复就是不能办。刚刚咨询新身份证下来还需要15个工作日,但我和房主约定的期限马上就到了,在此恳请伟大的政府给解决解决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6-18 是否超时:否

李**: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5月29日

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因身份证消磁无法打印买卖协议问题,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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