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5-27

标题:二手房过户维修基金问题

您好,我在静海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请问维修基金是否需要过户,如果需要过户需提供哪些手续,在哪办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6-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品住宅所有权变更时,维修基金余额随商品住宅所有权同时转移。受让人是否向原业主交付维修资金余额、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因此,您购买的二手住房对维修资金是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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