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5-05-26

标题:业主维权,滨海置地有限公司逼迫业主签署霸王条约

我购买了滨海置地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河城小区。交房四个月后供暖期内,发现房屋多处出现裂缝和空鼓。通过向建委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的咨询,该问题是由于温度变化造成的,属于开发商的责任。由于在质保期内,我们通过物业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要求维修并赔偿破坏的壁纸。开发商拒不与我们进行沟通。不得以我们向该项目的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相关部门给我们的协商结果是赔偿3000元钱,由我们自己进行维修和补贴壁纸,我们同意了。在领取维修费用的时候,开发商出尔反尔,要求我们同意领取此次维修的费用及赔偿款后,以后房屋出现任何问题开发商都不再负责。我们认为这明显属于霸王条约,原投诉之处再有问题,应由我们自行承担,但其他问题应根据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进行解决。我们再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后,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05-27 是否超时:

您好!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进行咨询投诉。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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