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领导帮助我解决房子过户的二个标准问题
我丈夫是2012年离婚,在河西区下瓦房有唯一的一套房子,把房子留给了前妻和孩子,他想把房主名字改为前妻,但因为房子是他的名字,还有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所以改不了房主名字。2014年与我结婚,我在津南区有一套房子,因为今年想把房子卖掉去别处买房,但是因为涉及到原来河西区的房子还在我丈夫的名下,据说要卖现有的房子要算二套,而实际上,我只有一套房子,这样会增加二套房产的交易税,前一段时间我咨询过市房管局,您们已经告诉我说,婚前财产算一套,可是我联系到津南房管局,他们又说不管婚前婚后,都算二套。请领导帮助我解决此实际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