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就失业证有2条失业记录
我08年从国控天津离职,之后在51人才那办理入职。现就失业证上有2条失业记录,新单位无法办理招工,说是由于国控天津是用15位身份证办的失业,而新单位是用18位身份证办的招工,造成了有2条失业记录,咨询下这事是不是这个原因?还有现在这个单位说要合并这2条记录需要我第一个单位及即国控天津向劳动局申请合并,这个51人才合不了,这事是有这个规定吗?我也联系了国控天津帮我去和平的社保局申请了,不过窗口说这是区局办不了,必须直接上报到市局才能合并,区局没有这个权限,这事是不是这样?我希望政府以办事为基本,不要这样推来推去,这种事,我们市民知道的少知又少,区局为什么不能合并,若不能也不要给我们打回来,你们就不能直接向市局申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