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元* 提问时间:2015-05-23

标题:二手房房款在房管局资金监管时间的质疑

天津市二手房交易时,买房的购房款项在房管局指定银行账户存放,叫做资金监管,时长为20个工作日才能给到卖方,在此请房管局明示这20个工作日是如何制定的,比20日短些可以吗?比20天长些可以吗?

举个例子,北京市房管局规定,同样的资金监管时间为3个工作日,是我们天津房管局的工作效率低,还是有其他外界不知道的困难,请房管局明示。

简政放权,要落在实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6-24 是否超时:否

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5月28日

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二手交易时资金监管时间问题,天津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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