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5-20

标题:《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系统》

人力社保局领导:

您好!

本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至1993年1月视同缴费年限1年5个月。但是,《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系统》中的参保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却记录为1994-07-01。该系统中明确记录了“视同缴费年限:1年5月”和缴费起始月份为1993年1月,不知为什么参保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却与实际情况相矛盾。请局领导给予关注和关爱,纠正不该有的自相矛盾的记录。特此求助!万分感谢!!!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6-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已转交给相关部门阅处并尽快给予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5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查询您缴费记录是从1993年1月开始,视同缴费年限17个月系统记录无误。您基本信息中的参加工作时间是由社险分中心采集的,请您带个人身份证到您参保的区县社险分中心提出更改。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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