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5-17

标题:房屋产权问题

西青区大寺金龙花园的房子有房屋所有权证,房管局还有登记的,为什么还被认定为小产权房?不能买卖过户呢?能不能给我们一个说法?房管局要如何处理这件事情?难道就这样一直拖着?事情总该有个解决的办法的。当初买房子根本不知道什么大小产权,也有房本,最后怎么会左右为难了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6-08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5月20日

张*同志:

您好,经查,改项目为集体土地上房屋,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集体土地登记、上图等相关手续。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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